为满足天津海事局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天津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82年5月18日至1999年5月18日期间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77年5月18日至1999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7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以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7年5月18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海事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报考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22-58873966,此号码仅限5月12日至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022-58870222,此号码仅限5月18日至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7年5月18日8时至2017年5月26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8日8时至2017年5月27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7年5月24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缴费等操作,报名缴费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1.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三)报考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考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6月20日9时至2017年6月22日17时自行登录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报名系统(具体流程见附件2)上传电子照片、确认本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但未进行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时至2017年6月30日17时。以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有关公告为准,敬请关注。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报考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7年7月1日。
本次招聘笔试地点设在天津。最终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共分两个科目,科目1为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为综合知识。每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暂定在2017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期间举行。最终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天津海事局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交通运输人才网、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天津海事局官网、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均为50%,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
五、拟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天津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交通运输人才网、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天津海事局官网、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天津海事局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用人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必要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天津海事局官网和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天津海事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登录北方人才网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费具体流程
天津海事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