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后勤管理、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船舶油污损害理赔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20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1年5月23日至1996年5月2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76年5月23日至1996年5月2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6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部分“报考程序”第(三)点“报考确认、打印准考证”第1小点“报考确认”中确定的原则,对在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确认参加笔试但又无故缺考的考生,原则上本次招聘不接受报名。上述考生确有特殊原因缺考或放弃的,须向原招聘单位提供书面合理解释并征得原招聘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6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以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6年5月23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与负责招聘的直属海事局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
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6年5月23日8时至5月29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23日8时至5月31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6年5月27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报名确认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报考确认、打印准考证。
1.报考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16年5月29日18时至6月1日12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见附件3)、选择考试地点(笔试考试地点为天津、上海、广州),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但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为2016年6月20日至笔试前。以报名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敬请关注。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报考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6年6月25日。
最终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敬请关注报名网站。
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时间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暂定在2016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期间举行。最终时间、地点以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为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均为50%,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
五、拟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按照当地政策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不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则招聘单位不负责办理落户。具体落户条件请咨询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
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
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咨询电话一览表
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