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灯塔入选天津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天津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包括可移动革命文物7454件(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7处,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一份生动的教材。其中,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大沽灯塔被列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大沽灯塔建成于1978年,保存状况良好,历史文化价值清晰,是天津港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航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久不息的灯光,不仅见证了港口开发开放的伟大变迁,更是近现代改革发展的历史缩影,生动展现了一代代航标人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水上通航环境作出的执着追求和不懈努力。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作为辖区航海保障部门,在履行航海保障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将重视航标文化的弘扬与传承,不断发掘灯塔经济、人文、社会价值,持续传承灯塔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