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曹妃甸灯塔正式被列为唐山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天津航标处所属曹妃甸灯塔正式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曹妃甸灯塔始建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是天津航标处辖区内唯一一座百年灯塔,也是曹妃甸工业区开发前岛上唯一的建筑物。灯塔高24米,射程14海里,美观大方、坚固耐用。经久不息的灯光,不仅见证了港口开发开放的伟大变迁,更是曹妃甸近现代改革发展的历史缩影,生动展现了一代代航标人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水上通航环境作出执着的追求和不懈努力。
下一步,天津航标处将在履行航海保障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起灯塔保护的责任和使命,不断发掘灯塔经济、人文、社会价值,为更好地传承灯塔文化打下坚实基础。